别让“霸王条款”成快递业发展阻力
双十一购物节大幕开启,全国快递业进入黄金运输期。11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邀请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从法律层面,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快递业四大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快件保价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分别对未保价快件发生丢失、损毁,快递公司一般按照较低的限额承担赔偿责任和保价情况下,快件发生损毁、丢失,快递公司并非全额赔付两个易出现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领域进行了点评。(11月5日《北京青年报》)
当前各快递公司针对快件损坏都制定了自己的赔偿标准,而且标准不一,这些赔偿标准都是基于保护自身利益而制定,往往建立在减轻自身责任、罔顾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之上,比如拒绝承揽高价商品、快件损失不按保费赔偿等等,快递公司的这些做法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快递公司的赔偿条款往往是默认勾选,很多消费者根本就没看过快递条款,就被自动默认勾选了。这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遏制快递保价等乱象才能避免消费者权益贬值、权益受损。比如对快递公司的霸王条款,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快递公司,要予以惩治,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履职。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对于快件损失的赔偿标准,要能更细、更完善,在举证责任、索赔主体等方面也要进行具体规定等等。对于消费者来说,也需要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对于霸王条款要勇于说不,要选择更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快递公司进行合作,在权益受损之后,也要及时通过正当渠道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快递公司则要坚持消费者利益至上,能够主动自我革新,体现行业担当,保护快递安全。
不能让霸王条款成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阻力。要打掉快递业的霸王条款,促进行业的净化,让体量庞大、迅猛发展的快递行业能够摆脱野蛮生长的歪路,而走上良性发展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