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用!沐浴露、洗发露等3批次产品不合格有的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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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质量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18年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抽验涉及护肤类(祛斑、美白)、芳香类、护肤类(去角质)、洗浴类、护发洗发5大类402批次,其中:其中护肤类(祛斑美白)45批次,产品合格率100%;芳香类产品84批次,合格率100%;护肤类(去角质)90批次,产品合格率100%;洗浴类产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7.3%;洗护发类109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率99.1%。
其中,2批次洗浴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超标。据了解,甲基异噻唑啉酮是一种高效杀菌剂,因其具有光谱杀菌性能,因此作为防腐剂在清洗型化妆品中被广泛使用。近年来,皮肤病学出版物关于因使用化妆品引起皮炎的患者对甲基异噻唑啉酮出现阳性和相关斑贴试验反应的临床证据报道量急剧增加。2014年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通告,限制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防腐剂在清洗型化妆品中使用,因其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尽管敏感肤质的人过量使用可能会诱发过敏反应,但这更多取决于其含量是否超标、是否被合理使用等因素。目前我国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淋洗类产品中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基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的限量为0.0015%,不能和甲基异噻唑啉酮同时使用。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化妆品,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包装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 | 检验依据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检验机构 |
1 | 喜儿郎澳洲·茶树油乳润沐浴露 | 汕头市亚联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园区金园工业城4A3-2片区 | 陕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西胜利路 | 300g/瓶 | YL000917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防腐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超标 | 不合格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2 | 牛奶·雪肤润养沐浴露 | 汕头市美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上村工业区兴业大道 | 神木市党小强日化百货门市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 350ml/瓶 | MNC12064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防腐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超标 | 不合格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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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八雨
美术编辑/水川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