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一公司宣传洗发液可“生发”被罚10万元遇到类似问题可举报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被脱发所困扰,因此不少洗发液商家也瞄准了商机,在产品的宣传上采用了生发字样,殊不知生发二字是医疗术语,不能使用在化妆品宣传中。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对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的丰添洗发液进行了处罚,罚款10万元,因其在广告中宣传生发等功能。2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对重庆的一些超市进行了探访,了解是否存在相关情况。
用医疗术语虚假宣传 一洗发液被罚款10万
1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到,今年1月25日,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公示期在2月8日。
在违法事实中,当事人于2018年8月30日起,对名为丰添 防脱发洗发液(男用)的洗发液宣传增发密发减少掉发、清洁毛囊调节油脂分泌促进头发生长、生发专研实力认证见证使用效果等。而当事人仅能提供该款洗发液的育发、清洁毛囊、调节油脂分泌的功效及相关临床功效认证的数据材料,无法提供促进头发生长的真实有效依据。
相关部门判定,丰添防脱发洗发液(男用)为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无生发功效,生发是作为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故涉嫌使用医疗用语。
为何不能使用生发一词?
许多消费者不理解,为什么不能使用生发字样?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到,2019年12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指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作用温和,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或是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同时,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传中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其中就包含了生发一词。
简单来说,任何护发品和洗发品,只要是化妆品范畴,无论是包装盒上、广告上,还是线下口头宣传上,都禁止使用生发字样的表述。
线下探访:超市洗发夜没有生发字样
为此,上游新闻记者在重庆渝中区、沙坪坝区等大小超市的洗发品区域进行了探访,到底是否存在生发的宣传术语。
在沙坪坝区一超市内,上游新闻记者在洗发品区域看到,这里摆放了大大小小共几十种不同的洗发水和护发素,有去屑、滋润、修复、防脱等功能,上游新闻记者进行了一一比对后发现,超市内的洗发液均没有生发的字样,取而代之的,是护发防脱健发育发等词汇。
当上游新闻记者询问超市营业员,这些洗发液是否有生发功效时,对方表示,产品写的健发育发,据她理解,是为头发提供相应保护和滋养的,但是否可以长出新头发,她也不清楚,消费者还是以产品书写的信息为主。
线上探访:电商中生发宣传非常多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又在线上购物平台上输入了洗发水 生发等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发现了许多洗发液商家仍以生发为宣传术语。这些商家不仅在商品的标题使用了生发字样,在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中,也用醒目的字体写出了防脱+生发、有点小贵 真能长头发、两天防脱 三天生发等字样。
上游新闻记者找到一家有生发广告语的商家进行了询问,洗完后是否真的可以生发?对方表示了肯定,并且阐述了其产品的主要功能就是止脱+生发+固发,并且表示一般顾客的反馈是15天左右脱发就可以明显减少,28天左右可以看到碎发长出。
律师:洗发液不是医疗产品,不能宣传不具有的医疗效果
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刘勍律师提出,所谓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定义,指的是: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也构成虚假广告。
如果宣传产品具有其本身不具有的性能、功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那么其广告宣传就是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洗发液不是医疗产品,所以不能宣传其不具有的医疗效果。否则,将受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刘勍律师提醒道,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的时候,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和正规品牌。如果对于有医疗效果需要求的产品,还是应当遵循医嘱购买,以免耽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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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