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安部发文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联合挂牌督办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0月10日,水利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有关情况。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
吴文庆表示,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河湖安全保护力度,是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行动,对于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从今年初开始,水利部、公安部有关司局多次深入协商沟通,在总结已有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意见》。《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两部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意见》强调协同协作,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明确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同机制和责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
《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535,即:立足职责定位这个1,明确5项协作重点任务,建立健全3项协作机制,采取5项保障措施。
关于职责定位,《意见》明确,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关于协作重点任务,在总结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执法经验基础上,明确在五个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针对这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关于协作机制,《意见》明确建立三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执法合力。
关于保障措施,共五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水利和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强化培训交流,加强执法队伍实践锻炼和专业化建设;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河湖安全保护的资金保障、执法力量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四是强化基地建设,推动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涉水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地区建设专门执法基地;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围。